邱  鸣(学院院长)

  

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原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副校长。教育部高等学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日语分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日语教学研究会副会长。现任东方语言学院院长,主持学院行政全面工作,把握学院发展方向主管学院发展规划、学科建设、专业建设、人事管理、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国际交流。发表专著、译著、教材、论文等数十部(篇),主持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高水平项目多项。国家级优秀教学团队负责人,获北京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陶  凤(学院党委书记兼副院长)

中共党员,副研究员,硕士。现任东方语言学院党委书记,主持学院党委全面工作主管学院党建、思政、工会、妇联、招生就业、平安校园等工作。主持或参与多项省市哲社课题,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数篇,获在绍高校德育创新成果奖,绍兴市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等。获绍兴市直优秀党务工作者,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胡燕静(学院副院长)

  

中共党员,副教授,硕士。现任东方语言学院副院长,分管学院教学工作。主持或参与省部级教科研项目多项,发表论文数篇,译著一部。获绍兴市高校德育成果奖、“日华”奖教金、“新艾迪”奖教金等。获校级优秀党员、“十佳师德”标兵、校级优秀教师、绍兴市直教育系统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马小明(学院副院长)


        民盟盟员,副教授,博士,现任东方语言学院副院长,分管学院科研工作。曾获“外指委杯”全国阿拉伯语专业“金课”大赛三等奖;南方高校阿拉伯语教学基本功大赛三等奖;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教学优秀奖一等奖等荣誉。主持参与省市厅级课题3项,出版专著1本,译著1本,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余篇。




章含知(学院党委副书记)

  

中共党员,助理研究员,硕士。现任东方语言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学生思政、学生管理、团委、招生就业、平安校园等工作。主持省部级课题1项,局级课题1项,参与省部级项目2项,在国内外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0余篇,曾获“优秀教务员”等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