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第五届
“唱响中国梦,颂传五月情”红色经典歌曲合唱比赛的
通知
各分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隆重纪念“五四”运动94周年、中国共产党建党92周年,引领团员青年传颂红色经典旋律、发扬革命光荣传统,激励广大师生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为早日实现建设“应用型、国际化、高水平”民办高校的“越秀梦”而不懈奋斗。经研究,决定举办校第五届“唱响中国梦,颂传五月情”红色经典歌曲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唱响中国梦,颂传五月情
二、组织机构
主办:校党委学工部、宣传部、校工会、艺术部
承办:校团委、学生会
三、活动形式
各分党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围绕活动主题,认真组织师生唱响红色经典歌曲,全面开展班级、学院等不同层面、丰富多彩的歌咏活动。
在此基础上,以各学院为单位,精选出一支合唱代表队进行认真排练,参加全校比赛。其他组织也可以酌情组队申报。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
5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赛要求
1.每支合唱队需演唱两首歌曲(出场顺序按抽签决定),参赛曲目要求一首红歌、一首院歌(教官队要求队歌,原创作品酌情加分),要体现各单位特色和昂扬的精神风貌;演唱时间总计不超过15分钟(包括上下场)。
2.每支合唱队人数要求在50人至80人,其中教师队员不少于10人(教官队要求老师及往届骨干教官不少于10人),缺1人则扣除总评分0.1分;合唱队的全体成员要求完全由本单位师生组成,出现外请人员将酌情扣分。
3.参赛队伍可选用伴奏带或现场乐器等伴奏方式,可有领唱、朗诵、伴舞等形式。
六、评分标准
比赛采取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若遇分数相同,看第三位小数决定胜出。
1.歌曲内容(20分)。要求参赛曲目一首红歌、一首院歌(教官队要求队歌,若有作词、作曲或作词曲的原创成分,需提交纸质版曲谱或歌词,评委将酌情予以加分),要体现各单位特色和昂扬的精神风貌;
2.合唱技巧(60分)。要求歌曲的编排新颖独特,演唱声音洪亮、音准良好、节奏到位、声部配合默契,歌曲演唱完整,富有感染力;
3.仪表仪态(10分)。要求参赛队伍统一着装,台风良好,上下台紧凑有序,演唱时精神饱满,表情自然大方;
4.指挥及伴奏等与演唱配合默契(10分);
5.教师队员不少于10人,缺1人则扣除总评分0.1分;合唱队的全体成员要求完全由本单位师生组成,出现外请人员将酌情扣分。
七、奖项设置
比赛拟设金奖2个、银奖3个、铜奖4个;最佳指挥3名,并颁发奖杯、荣誉证书。
中国共产党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