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与上海外国语大学阿拉伯语专业优秀生“3+1”模式合作

发布时间:2015-09-20

       为加强国内教育交流,促进合作,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与上海外国语学院东方语言学院合作开设“3+1”模式(即:学生在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学习三年,选派通过阿拉伯语专业四级考试的优秀生赴上海外国语大学东方语言学院阿拉伯语专业学习一年,学习学期在第6学期至第7学期),为我校阿拉伯语专业本科优秀生提供多种学习渠道,享受两个学校同时提供的学习资源,在上海接受更高层次的专业教育,拓展多元化的专业学习和考研空间。通过交流,满足了学生更多的学习诉求,提高了学生的专业水平与实力,拓展了更高的国际视野。具体情况如下:
 1.我院阿拉伯语专业学生就读于上海外国语大学期间接受其管理,并自觉遵守其各项规章制度。
 2.我院阿拉伯语专业学生享有与上海外国语大学学生相同的教育教学过程、教学条件、学习活动、住宿条件和借阅图书资料等待遇。
 3.我院给予学生在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满所学课程的学分认可,限选课原则上选择相近课程内容。
 4.上海外国语大学负责我院阿拉伯语专业学生就读期间的学习、生活、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下图为行前教育


下图为学生在上外精彩生活